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根据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更好地为药学技术人员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经研究决定,药学技术人员信息注册、执业药师转学分登记等事项由市局统一办理调整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药学技术人员信息注册审核办理程序
本市药学技术人员在浙江药师网进行信息注册后,需进行审核的,由各县(市)区局负责审核;当事人需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存档)。
办理程序如下:登录“浙江药师网”后台(网址:http://www.zjda.com/facade/login_admin.jsp,用户名及密码请经办人员与市局联系),在“待审核的药师信息”栏内进行审核(主要对药学技术人员录入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在“审核是否通过”栏内选择“是”,点击“保存”即可,对审核中发现资料不符的,要求当事人更正信息,否则不予办理。
二、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人员外省学分转入办理程序
执业药师等在本省以外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的,需将学分转入到本省的,由各县(市)区局负责审核;当事人需提供在本省以外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的证明,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办理程序如下:当事人必须已在浙江药师网内有个人信息记录,经办人员对当事人参加继续教育取得学分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在参加继续教育学分证明的复印件上,写上“核对无误”字样,并由经办人员签名,加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后,由当事人把审核好的学分证明传真到省执业药师协会(联系人:陈明明,联系电话:0571-81061203,81061204,传真:0571-81061205,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时代国际大厦1号楼6层,邮编:310012)。
三、药学技术人员自修学分登记办理程序
药学技术人员需登记自修学分的,由各县(市)区局负责登记;当事人需提供:自修学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存档)。
办理程序如下:登录“浙江药师网”后台,在“学分登记管理”栏内按要求进行登记保存。
四、有关要求
各地药学技术人员信息注册及执业药师等学分审核办理时间统一从201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目前,四个功能区省里没有提供登录的用户名,按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原则,杭州湾新区暂时在慈溪局办理、大榭开发区暂时在北仑局办理、国家高新区暂时在江东局办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暂时在鄞州局办理。
后台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与市局组织人事处胡侠联系,联系电话:87179128。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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