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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飞行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在湖州长兴召开

信息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08-18 08:28      点击量:614

为深入贯彻《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90号令)和《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药品GSP实施推进工作意见(2013-2015年)》,切实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安排,省局决定开展药品批发企业新修订药品GSP执行情况专项飞行检查。为了确保飞行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省局于813-814日在湖州长兴召开全省药品批发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飞行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全省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市场)处负责人和23名省级GSP检查员,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食品药品稽查局、药品认证检查中心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阶段新版GSP检查情况、国家总局和省局2014年飞行检查有关情况,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飞行检查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并就飞行检查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会上,省局监察室负责人作了党风廉政工作专题讲话。

省局吴宁一巡视员就做好飞行检查工作作了讲话。他从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关注和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系统机构改革完成情况和近期应对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角度,要求切实提高对本次飞行检查的认识,强调了本次飞行检查工作的关键点:个性化检查方案、明确标准内容和检查方法、固定格式检查报告、开展研判分析、进行检查通报、实施整改回访、总结评估工作等,并对开展飞行检查工作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掌握标准要点;勇于担当,严格监督检查;严密组织,发挥综合作用;省市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约束,严守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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