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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4-08-29 17:14      点击量:1531

协会各地办事处(工作处)、联络站,志愿者药学服务团各大队、分队: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浙江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提出明确的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并赋予本协会具体活动任务。为此,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次全国、全省性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是协会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执业药师制度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活动将“加大对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的宣传力度,树立和维护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作为宣传重点之一,专门安排了“执业药师主题宣传活动”项目。这是一次宣传执业药师的极好机会,我们要乘此东风,全力投入,主动配合和协助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二、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搞好相关活动

(一)集中开展执业药师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向社会公众全面介绍执业药师队伍的基本情况、服务职能和重要作用,展示执业药师的积极形象。协会将在《浙江药师网》开辟宣传专栏,提供国家有关执业药师制度的政策法规,我省执业药师相关情况等资料。主题宣传要以《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新版GSP为重点,强化执业药师刚性配备使用的意识和以患者为中心、药学服务为核心的理念。

(二)组织开展“认识执业药师”主题有奖征文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由总局和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办的主题征文活动,选用典型和实例说话,深入调查研究和探讨,让社会认识执业药师在人民健康事业中不可或缺的职能和作用,让相关管理部门和涉药单位了解执业药师的真实状况和发展潜力,营造关心支持和重用执业药师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参与“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要深入发动辖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自觉参加总局和中国药学会主办的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学习宣传《老年人用药安全提示》、《居民安全用药警示信息》等资料,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指导公众合理用药,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四)广泛进行药学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全国“安全用药月”开展社会药学服务,是协会年度药学志愿服务“三大行动”之一,要有机结合,认真实施,切实有效。一是搞好“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各市县药学志愿服务团队都要参照省局编印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册》相关内容,组织药师志愿者进乡镇街道宣讲。二是进行合理用药现场咨询服务。针对当地群众用药状况,组织药师志愿者深入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学校、进敬老院等,开展面对面、一对一的合理用药指导。三是组织好常规药学服务活动。围绕重阳节、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关节炎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节点,开展大众宣传、专家答疑等活动和回收过期失效药物、鉴别真伪药材、量血压、测血糖等服务。

三、组织活动要求

1、服从当地食品药监部门统一安排和组织协调。无论是执业药师主题宣传还是社会药学服务活动,都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围绕“安全用药月”总体要求开展相应活动,增强宣传活动的组织力度和社会效应。

2、要把协会年度布置的“安全用药月”社会药学服务活动和药学志愿服务“双十佳”评选两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进去,扩大渠道,丰富内容,深化活动,优化服务。各地推荐的“双十佳”候选对象,应当在这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其服务时间和次数统计至1031止。

3、协会将给予参加全国“两项”活动者授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学分。一是参加“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的相关人员,记1学分,获奖的记2-3学分;二是参加“认识执业药师”主题有奖征文的相关人员,记5学分,获奖的记10-15学分。学分认定授予的具体办法,由协会秘书处确定后告各地。

4、及时做好活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办事处、联络站及志愿服务团队要重视做好活动计划安排、情况收集、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学分授予、活动总结等工作。特别要加强信息交流,有关活动中的特色项目、典型案例、突出事迹、经验做法等及时向协会报送,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传媒反映。活动情况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由市级办事处(工作处)收集汇总后,于11月上旬报协会秘书处。活动后续工作相关事宜,将根据省局新的要求另行通知。

                             


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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