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秩序,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百姓临床用药安全有效,丽水局9月-10月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以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购进、验收、使用制度执行情况,购进渠道和药品养护管理情况,中药饮片日常监管情况,重点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药品、擅自配制制剂、未经备案擅自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等行为。检查情况较上年度好转,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明显,但仍发现个别卫生院疫苗温度记录不及时、供货单位资质材料过期未索取、药房温湿度调控设备未安装、从药人员未及时体检、中药饮片存在走油虫蛀等问题。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13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不通过规范药房验收19家。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保障全市人民用得上放心药。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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