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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远程审方 指导合理用药--浙江运用互联网思维破解执业药师供需矛盾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时间:2014-12-16 11:27      点击量:1099

    本报浙江讯  浙江省从6月起在全省开展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目前,该省230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有114家经当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认后开展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配备了436名远程审方执业药师,为3267家门店解决了执业药师合理配备问题。
  截至2013年底,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共有18114家,注册在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共有7954人,按该省每年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3000余人计算,到
十二五末,最多有1.3万名执业药师,仍无法满足十二五末,所有零售药店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的要求。
  为破解当前执业药师供需矛盾,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探索性地提出了实行
远程审方的方式,即一名药师或若干药师负责多个药店,既保证安全合理用药,又大大缓解药师紧缺现状。此项工作自20138月开始试点,得到了全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积极响应。201311月,《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方案》出台,明确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标准,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启动2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试点工作,每个地市有1家以上开展试点工作。
  经过半年多的试点探索,今年5月,经多方研究和省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正式下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全面开展。10月,进一步明确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审方日常监管情况纳入药品质量信用信息范畴,确保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实施工作更加规范。
  据了解,参与远程审方的门店与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药品采购配送管理、统一计算机系统管理的
三统一管理模式。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置统一的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室,建立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配置射频型活体指纹识别仪,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处方扫描或拍照的设备和高清网络摄像头、麦克风等音像采集传输的设备和软件等。顾客到门店购买处方药时,由门店药师进行处方登记,并将药品处方经电子扫描或拍照后传输至总部远程审方室,由远程审方室的执业药师审核通过的,并经执业药师活体指纹确认并签注电子签名后将处方图片发回门店,经门店药师复核无误后方可销售。未经执业药师确认的或审核未通过的处方,业务系统能自动锁定,拒绝调配和收银,并告知顾客不予调配的理由。远程审方系统对配伍禁忌、超剂量、超时限等处方能自动识别、提示和预警;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形式进行处方审核。
  浙江省11个地市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不低于指导意见要求的实施标准和确认程序要求。各地通过召开远程审方系统试点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明确了企业远程审方工作标准,为规范开展打下了扎实基础。杭州、温州、绍兴、台州、金华、嘉兴、湖州等地将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与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行捆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提升了工作标准,加大了实施工作的可操作性。

(汪建强
  徐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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