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2015年执(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全省执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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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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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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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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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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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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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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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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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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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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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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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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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内。(乘363、366、101、102、108、369、159、902公交均可到达)。届时领课程表及相关材料。
2、培训对象:全省取得执(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继续教育不分领域,凡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单位、医疗机构以及教育、管理机构的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均可参加培训。
3、收费标准:根据浙执药协〔2015〕 2号文件规定。必修、选修项目20元/学分,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参加继续教育凭有效年检标签的会员证优惠15%。另收教材费30元/人。食宿费自理。
4、其他
1、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15分(同时具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15学分)。
2、我省实行电子学分管理,为了使您能顺利获得继续教育学分,报到时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证原件。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2895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教部 邮编:31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