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缙云局严格贯彻落实药品零售企业新版GSP标准,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在岗履职情况,防止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不在岗、挂职、兼职等现象。
一、严把审核关。为避免执业药师挂职、兼职等现象发生,对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信息进行仔细核查。通过日常监管、人员工作简历、QQ平台等,与兄弟单位、卫生部门开展情况调查,核实、明确执业药师与聘用企业的真实关系。到目前为止已发现2个挂证责令注销注册证,发现3人在医疗机构上班,不予注册。
二、落实工作责任。对聘请执业药师的企业负责人和执业药师本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新版GSP标准要求进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当场要求执业药师签订在职在岗承诺书,明确其责任。
三、严查履职情况。通过召开会议、QQ群、移动E 管家等方式,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宣传,明确要求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期间必须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接受社会监督。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因故离岗,要记录离岗时间及原因,并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牌。
四、督促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药学相关知识不断更新,积极督促执业药师按时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分,提升药学知识及服务水平,并鼓励符合条件涉药人员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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