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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局制作发放毒性中药材宣传警示画

信息来源:丽水市青田县联络站      发布时间:2016-07-12 09:37      点击量:1097

针对青田民间喜好使用中草药的群众用药习惯,为了防止违法使用毒性中药材导致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现象出现,科室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文件,依据2015版《中国药典》、200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制作完成28味毒性中药材宣传警示画。图文结合,重点宣贯毒性中药材性状及外观识别特点。同时明确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经营毒性中药材。

此宣传画张贴至各经营有中药饮片(含配方)的药店及中草药摊,对经营户和客户起宣传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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