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会介绍|新闻速递|诚信档案|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志愿者风采|办事指南|药学服务|政策法规

医疗机构问制剂调剂许可申办须知

信息来源:浙江药师网      发布时间:2005-10-19 00:00      点击量:17552

一、许可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问制剂调剂许可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三、许可条件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 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时,经省局或国家局批准可以调剂使用。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l、《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申请表》;
    2、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提供。
五、许可程序
  受理→资料审查→作出许可决定
六、许可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许可收费依据及标准
    暂不收费
八、许可实施机关及责任处室(电话)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 处,联系电话:0571—88903337
九、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省局: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或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设在申请人所在地市局的 受理点
十、下载方式
    通过省局网站(http://www.Zjfda. gov.cn)下载
十一、投诉机构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市内外用制剂调剂许可向省局设在申请 人所在地市局的受理点提出申请,其他调剂向省局提出申请。

    关键字:
关 闭 】 【 收 藏 】 【 打 印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广告服务 | 系统管理
浙ICP备15012078号    (浙)-非经营性-2021-0151 版权归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所有.
技术支持:浙江海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