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表对象:没有在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系统中进行个人信息登记的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具备以上资格的人员只需完整填写一份表格)。 2.操作步骤: ⑴请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点击“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按钮; ⑵请如实、准确填写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⑶打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申请)一式二份; ⑷携带个人信息登记表(申请)、身份证、执业资格或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个人信息登记表上提示的地址办理审核手续。
1.如果您的联系方法、工作单位、学历情况等发生改变,请及时进入本窗口,进行修改。 2、如果您发现您的执业资格、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情况和实际不相符时,处理方法有: ⑴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执业地区所在省执业药师协会市办事处修改资格证书信息; ⑵携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执业地区所在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资格证书信息; ⑶将资格证书复印件传真至0571-88903334(写明联系方式)。 3.修改个人信息操作步骤: ⑴请输入身份证号和左侧的验证码,点击“进入修改个人信息”; ⑵按照提示认真修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请输入身份证号码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