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协会介绍|新闻速递|诚信档案|教育培训|人才交流|志愿者风采|办事指南|药学服务|政策法规

关于启动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研究、制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浙江药师网      发布时间:2005-08-18 00:00      点击量:15670
有关专家:
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是执业药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20年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医药领域职业道德问题愈加关注。随着执业药师队伍的不断壮大,随着执业药师在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及提升公众药学保健水平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随着执业药师立法工作的推进,执业药师道德建设已经成为执业药师行业自律组织亟待开展的工作之一。在此背景下,2005年4月初,中国执业药师协会(CLPA)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提出了积极、认真、科学地展开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的任务。
为此,CLPA决定启动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研究、制定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5年7月-9月,有关专家开始收集国内外的相关资料, 9月30日前将自己草拟的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草案)、研究报告及参考资料(电子版)报CLPA秘书处(电子邮箱:clpa@263.net)。
二、2005年11月,CLPA将召开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研讨会, 汇总、研究、制定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送审稿)。
三、2006年初,CLPA秘书处将提请CLPA理事会审议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送审稿)。
中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研究、制定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请有关专家以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不断提升公众健康水平为宗旨,紧密结合我国执业药师执业领域的实际,认真、科学地进行并按计划完成我国执业药师职业道德准则研究、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二00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键字:
关 闭 】 【 收 藏 】 【 打 印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隐私声明 | 广告服务 | 系统管理
浙ICP备15012078号    (浙)-非经营性-2021-0151 版权归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所有.
技术支持:浙江海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