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类别: |
【经营/批发】-质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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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不限 |
年 龄: |
28岁至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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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大专 |
职 称: |
不限 |
专 业: |
不限 |
人 数: |
1 |
月 薪: |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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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浙江省-丽水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28号 |
到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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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常年 |
浏览人数: |
0 |
岗位描述: |
任职资格:
1、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 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岗位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指导监督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工作;
4、协助部门经理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5、负责首营资料管理,录入和扫描电子版上传并归档;
6、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9、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10、协助部门经理处理药品的召回、追回管理;
11、协助药品不良反应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对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和处理,填写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12、协助部门经理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13、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14、协助部门经理对温湿度系统的验证、校准;
15、负责指导养护员做好药品养护工作;
16、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质量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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